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省委巡视十组对东山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1年1月2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情况
(一)扣紧政治“扣子”
东山县委始终将落实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雷厉风行,把落实巡视整改,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度结合,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1月21日召开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省委巡视十组巡视东山情况反馈会精神及具体反馈意见,研究巡视整改方案相关事宜。1月29日召开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1月30日县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月1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20日上午召开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过学习凝聚共识、通过部署发动力量,引领全县上下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扎扎实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压实责任“担子”
县委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1月21日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统揽巡视整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担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示范、做表率,深入部门、乡镇、企业、项目工程开展问题调研、现场办公15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11个。县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调县四套班子成员,立足分管联系工作,一起碰头、一起协调,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对巡视整改工作深入探讨、研究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党委(党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照县委巡视整改任务和分解方案,做好科学谋划“一区两园”产业布局、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加大对养殖污染、毁林占地、盗采海砂的治理,加强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财政资金、重要资源监管等领域的风险防控等问题的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
(三)健全制度“笼子”
坚持严查严改、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整改实效。一是抓推动机制,健全“五项制度”(定期研究制度、部门会商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工作联络制度、问题销号制度),确保巡视整改管得严、跟得密、督得紧,做到整改程序环环相扣、步步衔接,问题逐个销号、巩固提升。二是建长效制度。突出“废改立”并举,建立健全《县委中心组学习规则》《金融工作联席会制度》《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操作规程》《镇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方案37项,推动问题整改长效化、常态化。三是严追责追讨。依法依规开展资金追讨和追责问责,收回逾期企业应急周转金、超标准乘车、周转房费用等资金,共计挽回损失316.32万元;因落实林地保护管理不到位对张文亮、梅鹤成、蔡任渊、林如生等4名干部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对林建字、汤加荣等2名干部进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销职务,因私出国程序不规范、违规经办企业等问题对21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进一步严肃纪律规矩,树立规范导向。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2017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次数少,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在福建》等采访实录,未专题交流研讨。专题学习请假偏多。
整改情况:①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全县各级党委请假制度,确保每次学习出勤率保持在2/3以上。②加强和规范督导,1月份对全县各党委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③制定2021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学习习总书记来闽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读《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重要书目,组织全体县委班子成员写心得、谈体会、做研讨。④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文献,开展专题交流研讨。⑤收听收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整治巡视巡察内涵要求”专题辅导报告。
2.谷文昌同志带领东山人民为防治风沙种下的防护林(现名赤山国家森林公园),现林场内违占林地养殖严重。
整改情况:①组织开展林地养殖场拆除复绿工作,截至目前共查处拆除违占林地养殖场16场,面积56亩并全部复绿(其中:赤山林场1场,面积2亩)。②对66场各类养殖场进行分类梳理(与林场签订租用林地合同26宗、非法侵占林地35宗、改变林地用途1宗、插花地2宗、权属争议地2宗),制定退养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拆除复绿工作。③严肃追责问责。对因落实保护管理不到位,导致森林资源破坏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10月14日问责原县国土资源局陈城国土资源所人员张文亮、梅鹤成,11月4日问责原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人员蔡任渊,12月15日问责原县农林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林如生),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10月14日问责原东山县国土资源局陈城国土资源所所长林建字、11月16日问责原东山县农林水利局陈城农林水利站负责人汤加荣,并于2020年11月给予2人撤销职务处理)。
3.对台经济合作、两岸文化交流方面的优势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①完善《县委台港澳办班子及工作人员挂钩帮扶重点台企分工方案》,健全干部联系台企、重点台胞台商制度。②普查摸底大陆新娘450人、回乡定居老兵2人,建立在台东山籍重点人士20人及亲属名单20人。建立困难台胞台属台账,加强帮扶慰问。③依托大有街台青创业基地等平台,与2家台青企业签约,征集铜陵镇顶街社区关帝文化一条街、康美镇铜砵村村庄规划、文创及景观设计2个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吸引台青来东山就业创业。④发挥对台小额贸易优势,加快5000吨对台客货码头建设,推进东山与澎湖客货直航前期工作。加强与东兴水产公司等台企对接,跟进东山大壮益渔业园区项目建设。⑤收集、征集“台批”信件,修复对台往来书信等珍贵资料50余件,目前正在编制《寡妇村展览馆宣传折页》。⑥积极筹备第三十届海峡两岸关帝文化旅游节,谋划沙滩嘉年华活动、两岸艺术家书画活动、两岸青年好声音歌唱活动等活动。保持对台交流沟通,民间信仰宫庙线上联系280多人次。策划赴台民间交流团组6个,争取疫情过后赴台常态化交流。
4.鲍鱼产业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处理不够好。
整改情况:①委托厦门大学编制东山县鲍鱼养殖产业发展规划,按照“退围还海”“退养还滩”的原则,推动海域陆域鲍鱼养殖规范化。②集中开展“四湾一区”海域整治,制止鲍鱼场乱抢建等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景观的破坏,促进鲍鱼养殖产业与经济、社会、生态相和谐。
5.目前旗滨集团的工艺技术和科技含量不够高、附加值较低,带动下游产业入驻东山少。
整改情况:签约总投资40亿元的旗滨光伏光电基板材料项目,新增2条高附加值、日熔化量1200吨的光伏超白玻璃和深加工生产线,改造3条现有生产线用于生产光伏超白玻璃和深加工产品,并拟再投资10亿元建设旗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目前,已完成2条生产线改造并产出光伏超白玻璃,招引华辉玻璃等下游企业入驻建设。
6.发挥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作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成立“一区两园”建设领导小组,推动城垵临港工业园区和大澳中心渔港经济区规划范围划归开发区托管,做大开发区“骨架”。②加快海洋生物科技园二期规划及土地征迁等工作,梳理现有企业入驻情况,上报围填海超填部分的处罚验收资料,编制海科园土地成片开发方案,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③成立“东山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设正元投资、临港建设发展、南港建设发展三家公司,负责“一区两园”的运营、建设管理,解决园区融资问题。④实施众创孵化园规划,承接西埔、铜陵两个城区小微企业及对外新引进的电子产品项目。⑤推动两个园区项目招引,今年来新签约项目6个,新开工项目5个,新投产项目2个。
7.为民办实事项目未及时完成或未达序时进度。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征集、管理、督办机制,对2017年-2020年未及时完成、未动工或未达序时进度的4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其中,20个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邮政局南侧市政道路及南市市政道路项目1个项目因规划调整取消;19个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均已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和时序安排,确保责任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
8.市民文化广场至今尚未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市民文化广场包含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妇幼儿童中心3个子项目。①完成市民文化广场验收,老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已具备移交使用条件,新图书馆智能化配套及二次装修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②正在开展老年活动中心配套工程二次装修工程设计,2021年4月底启动县妇幼儿童中心装修工程。③下一步将倒排工期,按时间节点推动3个子项目,力争尽早竣工投用。
9.文体中心项目难以推进。
整改情况:①项目整体修编建议正在征求专家意见,争取尽快完成项目整体修编工作,进行项目深化设计,开展项目预算、招投标。②项目涉及盐田废转等事项,根据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东山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海域使用的预审(审查)意见》(漳自然资审〔2020〕232号),已明确废转面积,完成海域功能划转,发函要求划出湿地范围,并开始组织上报材料,办理项目涉及的双东盐场盐田废转工作,为项目开工建设提供用地保证。
10.2017至2020年全县执法满意率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①加快雪亮工程、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行县法院“全域执行网格化”,完善检察院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建立公安执法办案积分考评机制,推动警格网格“双格联动”,网格化、110非警务、12345热线“三网融合”,推进网格E通全覆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②着力解群众难题困惑,深入开展“解难纾困”活动,组织各镇各部门入户走访困难群众家庭、企业121户、重点退役军人6户、特殊人员家庭13户、重点信访人员6人。③加大对积案的清理化解力度,清理伤害类积案278起,清理率88.84%。化解公安部、省公安厅、省联席办交办的疑难信访积案6起,化解率46.15%。对矛盾多发的重点领域做好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走访涉疫防控海上船舶150多艘次、治安防范重点部位245处,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④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县委主要领导带头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课。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5场次、教育培训410人次,组织观看漳州110等事迹宣传片6场,基本做到全员学习、人人受教,提振政法队伍精气神。
11.金融风险严峻,全口径债务余额数额大。
整改情况:①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2021年1月起,实现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系统对我县2020年度债务进行核对监测工作,做到风险随时监控、实时预警。②按照国家财政部明确的到2028年底前化解全部存量隐性债务的时间要求,制定2021年具体化债方案,梳理并及时化解2021年需化解的全口径债务5.41亿元,截至3月底,按计划还款2087万元。
12.企业融资较难,获得纾困贷款企业少。
整改情况:①针对名录内未获得纾困专项贷款的41家企业,除24家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存量不良贷款客户外,已促成新增1家企业获得纾困贷款,16家企业通过信用贷、支农贷等方式获得贷款或授信。②召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引导各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企业,4月初举行2021年度第一次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促成8家金融机构与47家企业签订《融资意向书》,签约金额15.8亿元,有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③出台《东山县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农业银行漳州分行签署《乡村振兴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建设银行东山支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形成政银企合作共赢的常态机制。
13.渔业作业安全事故较多,个别船舶赴敏感海域作业被台湾海巡署抓扣。
整改情况:①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挂钩等制度,制定《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推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化、目标化、规范化。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2021年以来共登临检查渔船402艘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73项,整改超笼具渔船4艘,查处改变作业、缺配普通船员证等违法违规渔船14艘,罚款38.8万元,查扣“三无”船舶1艘。③在原省市划定的敏感海域管控线的基础上,往内侧再划定一条4海里的预警管控线,确保疑似越界渔船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14.县党政机关“无址办公”问题至今未解决。
整改情况:对县直单位在外租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摸底核实,按照“提升效能、压缩开支”的原则,对租期到期的人社局、民政局、工信局、财政局、应急局、总工会、台港澳办、台胞接待站、城管局等9个单位,已协调搬迁到行政机关自有产权或租期未到的办公场所,累计节省租金207.47万元。
15.庄园大酒店等7个星级酒店停建多年。
整改情况:①东山悦华大酒店(原名东山名胜大酒店)项目已开工建设,正进行地基施工,预计2021年底主体封顶,2023年内建成试营业。②东山南方金銮大酒店项目供地完成,引入洲际酒店签约管理合作,已完成拟调整高度的规划方案成果,规划调整申请已组织专家评审,进入修改阶段,力争2021年10月开工建设。③庄园香槟国际大酒店、东山岛海明威温泉度假村与省旅游投资集团进行项目股权转让合作,已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④宝龙湾温泉酒店项目因涉及用地纠纷已上诉至省高院,正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海峡国际度假城和福兰特海景大酒店,问题与宝龙湾温泉酒店类似,将参照宝龙湾温泉酒店审理结果及处置方法,有序稳妥推进。
16.县委未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范围。
整改情况:①县委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全县各党委(党组)层层落实、级级执行。②将《条例》落实情况,作为2020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党委(党组)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具体措施,落实相关配套规定。
17.2017至2019年县四套班子成员有多人次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有部分人次未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内容。
整改情况:①编制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模板,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材料做重点强调、明确要求。②组织县纪委监委,对各党委(党组)述责述廉材料进行随机抽查,督促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③组建督导组,对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查摆,开展督促指导。④指导各派驻纪检组,对派驻部门述责述廉会议关于意识形态述责工作进行监督。
18.2017年以来全县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有多场未落实“一会一报”制度。
整改情况:①召开专题会议,解读县“一会一报”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重申制度、严肃制度。②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严格上报审批手续,健全每季度上报信息台账。2021年以来,全县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7场,均落实“一会一报”制度。
19.未建立舆情处置联动机制,网络虚假信息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①制定《建立网络舆情分级预警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召开会议专题解读,形成敏感舆情分级管控、精准研判、联动处置的管控机制。②落实舆情管理双岗值班制度,对网上有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③落实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制,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控舆情、管舆论,召开舆情处置联席会议、制定《应对“海上网红酒店”舆情联动处置方案》等制度文件,快速有力处理“东山网红酒店被查”“疑似校园打架”等网络舆情。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20.《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委常委会尚未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①县委常委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②召集县直党委及各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谈话。③健全和落实县委领导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制度,完善县四套班子领导与分管领域、挂钩乡镇主体责任谈话谈心、日常监督等工作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
21.未将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尚未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度,巡察“后半篇文章”有待深化。
整改情况: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传达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②将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的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制定计划重点检查学习效果和学用结合情况。③对县直机关的巡察监督重点细化为11方面69个检查要点,对村(社区)的巡察监督重点细化为12方面61个检查要点。④制定《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操作规程》,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管理台账。制定《规范巡察整改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细化监督检查内容,规范监督检查方式。
22.“一把手”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①利用元旦、春节等节点,及时通报“四风”典型案例1期2起,督促各党委(党组)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教育干部忠诚履职,取得通报个案警示全体的效果。②出台《关于加强对镇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堵塞漏洞。③充分运用“1+X”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联动监督,运用税控发票平台、加油卡电子信息、公务用车平台、交警部门监控卡口等“大数据”手段,筛查深挖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问题。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3个监督检查组和3个暗访组共开展明察暗访9次,运用“1+X”监督8次,重点抽查县直单位6个,暗访单位13个、景区3个、超市酒店4家,筛查21部公务用车出行情况,发现问题线索4条,处理1起。
23.2017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的自办案件少。
整改情况:①出台《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轮岗制度》《派驻(出)机构业务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各纪检监察组之间进行岗位轮换,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纳入考评内容,把压力传导至基层。②组织全县派驻机构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测试,提升业务水平。③自2020年10月份以来,派驻纪检组已交流3人:系统外提拔进来1人,系统内交流2人;抽调2名干部到省、市纪委跟班,1名干部到市委组织部协助换届工作,提升纪检监察派驻队伍综合工作能力。
24.个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①由于东山城投集团在实施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项目中,将该项目分为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铜砵、前港、帆船帆板泵站工程、配套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双东污水泵站、文体中心污水泵站等5个标段(目前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及铜砵、前港、帆船帆板泵站工程2个标段已竣工投入使用,其余标段尚未竣工)指定给下属子公司东山星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违反招投标相关法规,对东山城投集团2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处理。②城投集团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城投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城投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等内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出台《东山城投集团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对项目招标流程材料过滤核对,补充完善相关内页资料。③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行政监管,对项目事前招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法律性进行审查,避免出现违规招投标现象。④增设城投集团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内设部门,把专项检查、内控评价等工作常态化。
25.红旗水库土方工程扩容项目指挥部对土方外运缺乏监管。
整改情况:①全面倒查2018年1月-2019年4月间土方外运量与接收量相差原因,经核查,主要由外运量统计错误、车载方量与实际方量的误差、回填压实后的误差、部分土方尚未纳入审计验收等原因造成。下一步,待一中文体中心项目土方结算后,若有发现施工方私自偷卖土方,坚决按以一罚十处理,并追究相关人责任。②在水库出口设置2个视频监控点,监视运土石方车辆出入情况。③加强土石方运输管理,聘用保安人员6名,实行3班24小时轮值,对土石方车辆实行登记核实。④采取土石方派单制度,实行定量定点供应,对土石方运输车统一安装“红旗水库扩容工程”标志。
26.未经专家论证评审,县垃圾处置服务项目按投资估算额直接招投标。
整改情况:①委托聘请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漳州分站,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等有资质单位的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评审,形成专家组书面意见:《东山县大件、园林及建筑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设计的编制依据。②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对项目中标方前期土地基建、车辆设备投入资金进行决算审核,确定项目实际投资额。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土地基建、车辆设备投入资金的审核,结论为福建省三洋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自2019年以来共计投入947.343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其中基建投资318万元,机器设备投资629.343万元,剩余3600万元主要用于5年内该项目的购买服务费用,主要涉及垃圾处置服务日常运营管护如车辆运输、人工成本、器材损耗、设备维护等费用,县城管局将每季度对该服务项目实际支出费用进行审核。③因在项目未经专家评审直接以可研报告作为项目启动和资金测算依据,启动招投标程序,违反招投标相关法规,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原县市容管理处党组成员王建文),对4名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7.2017年以来,2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有多个项目超合同工期。
整改情况:①完成对56个超合同工期项目的梳理和资料确认,并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对超工期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目前56个项目已全部竣工。②实行“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次,加快项目建设竣工。
28.闲置土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依法依规出让土地,加强土地出让批后监管,遏制闲置土地增量。②实行清单管理,针对尚未完成处置的闲置土地任务,做到按程序加快处置。截至3月底,已完成处置2宗、面积189.27亩(创信项目97.60亩,悦华酒店项目91.67亩,均已开工),处置率22.26%,超过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定的1-4月处置率2.5%的进度要求。③拟定漳州上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土地平整涉及矿产资源的处置意见,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即可实施。
29.批而未供土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39宗3248亩批而未供土地,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已完成海科园和光伏产业园共3宗工业项目处置、面积91.3295亩,处置率2.81%,超过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定的1-4月处置率2.5%的进度要求。
30.2016年2月至2018年4月,拨给海魁集团的付款项,至今尚未全部收回。
整改情况:①与江苏扬建集团洽谈海魁项目退城入园相关事宜,全力帮助海魁集团化解难题,推动海魁集团履行协议,加快完成退城入园搬迁工作。②推动履行与海魁集团签订的《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委托中介机构完成“海魁”和“海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评估价格33600.53万元,质押权登记等相关手续已委托第三方(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办理,目前相关材料报国家商标局,待审核批准。
31.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3家企业应急周转金逾期至今未收回。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3家企业已归还应急周转金210万元,下一步将敦促尚未收回的107万元的企业按时还款。
32.职能部门对盗采海砂监管不到位,存在非法盗采现象,出现海滩下沉裂痕。
整改情况:①正在规划建设沿海矿产资源视频监控系统,并纳入公安系统“雪亮工程”统一管理,拟在沿海若干主要路口安装监控探头,重点对海砂“蚂蚁搬家”等行为,实行“全天候”监测。②加快砂石经营场所整治和案件办理工作。20家经营机制砂场已完成12家清理并关闭,8家正在整治。18家经营机制砂、海砂场中,10家涉嫌收购、运输、销售无合法来源海砂的,已有7家查处办结,3家正在调查处理;5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调查中;3家海砂来源是漳州海警拍卖(属合法来源)。同时依法没收和上缴生态修复金约2300万元,开具行政处罚8.3926万元,侦办蔡某、何某、朱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中,新增抓获2人。③对违规占用土地的18场砂石经营场,依法责令退还土地并复绿,目前18场砂石经营场已全部复垦,15场完成复绿,还有3场预计在8月10日前全面完成复绿。④加大涉砂案件联动执法,安排工作人员对海域开展巡查,并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底综治考评内容。同时组织实施生态回填,对无合法来源海砂集中实施回填,共回填7800m³。
33.2017年以来,县公安局查办涉及自然资源的案件中以“无主观故意”撤案多。
整改情况:①24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经核查确认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没有销售盗采海砂的故意或能够提供海砂来源的合法手续,县公安局对其进行撤案并依法移交东山县自然资源局作后续处理。②制定出台《落实巡视整改加强涉及自然资源案件办理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立案、移送标准及程序,做好行刑衔接。③截至目前,4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已移送1起(张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起诉3人,另外3起正抓紧时间办理,争取早日移送起诉判决。2起非法盗采海砂案件均已办结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起诉7人)。
34.县自然资源局接收县公安局移送的案件中,至今尚有案件未办理、有案件台账无法对应。
整改情况:①目前,11宗案件(盗采海砂3起、经营场所8起)已全部办理完成,其中:不予行政处罚的1件,立案6件,不予立案4件,共罚款8.39万元。②制定《建立生态执法联勤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关于建立涉生态违法犯罪案件移送与受立案审核监督机制》等案件和线索移交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案件移交工作的衔接,做好案件台账的整理归档。目前所有案件台账已经全部核对完毕并归档。
35.林木盗伐、耕地被侵占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组织生态执法联勤业务培训,派员参加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卫片执法监测业务学习,有效提高执法工作水平。②组织拆除一个庐项目3个野奢帐篷、中驰山庄7处建筑等多处违规使用林地建筑和39场养殖场,面积180多亩,拆除后植树复绿近100亩,见缝插绿植树40余亩。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林违规违法案件,查办涉林案件19起,实施拆除整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32起,面积64.7亩。④市林业局林场处及执法人员进驻赤山林场,协助开展66宗涉林案件调查,目前正调取历年处罚档案;同时赤山林场已起诉其中9户养殖户至东山县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⑤根据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逐场逐点制定植被恢复计划,抓好赤山林场非法占用的66起的强制拆除工作,并进行复垦复绿。
36.2017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的问题,涉及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整改情况:①完善扶贫、扫黑除恶、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常态化管理,深入总结发案规律,对“六类线索”(“1+X”督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巡察发现、入户访查、部门移交)进行统一汇总梳理,科学分析研判,强化跟踪督办。②出台《强化政治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全方位工作监督,开展“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领域开展行业整治行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开展第一季度“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旅产业发展”专项监督,督促推动文体旅游、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解决5个问题,建立完善3项制度。③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年”活动,启动全县基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组织镇纪委书记、村主干到周边县区,开展党风廉政文化教育交流学习,制定出台《县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方案》,配套专项资金,全力打造谷文昌、黄道周等家风家训馆等一批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夯实基层不想腐的基础,引导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目前“谷树廉风”展馆,已完成方案设计。④2020年9月,对西埔镇综治办林某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因林某涉嫌犯罪依法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12月,因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林某被东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21年1月,林某被西埔镇人民政府给予开除公职处分。⑤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资管理腐败问题,组织对西埔镇亲营村、陈城镇港口村、杏陈镇大产村、康美镇城垵村、樟塘镇古港村、前楼镇顶上村等6个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海域资源机动式巡察。⑥针对群众关注的政法系统腐败问题,扎实开展教育整顿,现已立案2起2人,持续传导压力,督促干警自查自纠27人次。
37.超标准规定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含专业技术职务)可乘坐高铁/动车一等座。
整改情况:①组织全县105个单位处级、科级及以下人员,开展违规超标准报销高铁/动车一等座自查。已全面完成清退工作,涉及清退85人319人次,共清退25398.54元。②健全制度规范,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修订出台《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的通知》(东财〔2021〕1号),对执行标准进行再明确、再完善。
38.2017年以来,异地任职县领导15名安排周转房未收取任何费用。
整改情况:成立补缴周转房费用工作专项组,按照电费、水费、广电网络费及日常用品支出标准,对异地任职的15名县领导补收周转房费用,总共补收39342元。
39.县领导吴某在西埔镇租房,租金公款支付。
整改情况:①2021年3月19日,经协商,与房屋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②吴某已于2021年3月31日,补缴租房费用5.5万元。③3月16日,县政协召开政协党组主席联席会,吴某在会上就租房问题进行自我检讨,深刻反思,县政协主席对吴某进行批评教育。
40.2016年换届以来,县“两会”期间以代表视察调研经费补助、午餐补贴等名义发放津补贴。县“两会”会议均超会议人数购买发放超规格文件包。
整改情况:①组织做好清退工作。2016年以来,县“两会”期间以代表视察调研经费补助、午餐补贴、误工补贴等名义发放的津补贴。除非脱产人员及死亡人员不予追回,其余人员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追回,共计18.84万元。②完善财务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问题。③切实厉行节约,2020年以来县“两会”及其他会议,严格按照控制价格及发放范围,杜绝奢侈浪费现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41.部分重要文件或方案未上常委会研究。
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县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②今年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工作方案、“五比五看”竞赛活动、换届工作等重大事项,都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42.2017年以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县委常委会听取机关工委党建工作汇报少。
整改情况:①执行县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支部达标创星创建活动等议题,统筹推动全县机关、农村、国企、学校等各领域党建工作。②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县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带头调研党建3次,重点找问题、促解决、树典型。③建立汇报机制,确定县直机关工委每半年汇报1次党建工作,每年做1次年度述职。
43.县委党校未把谷文昌精神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校硬件设施落后。
整改情况:①将谷文昌精神纳入2021年及2022年干部培训主体课程,举办为期3天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②开展谷文昌精神现场教学,运用互动式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形式,开展多形式的教学课堂。③推进新党校建设,目前正在开展新党校选址论证等工作,拟在4年内完成建设,进一步提升党校的硬件设备和办学水平。
44.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并存在材料部分段落年年重复、报告雷同的现象。
整改情况:①县四套班子成员,针对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对照检查材料重复、雷同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政府党组及相关领导在会上进行深刻反思检讨。③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对县委班子成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套班子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落实“审阅签字”制度,倒逼各套班子成员敢于揭短亮丑,红脸出汗,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45.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超核定行政编制配备领导职数,机关单位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无行政级别单位配备副科级干部,干部无领导职务但保留正副科级待遇。
整改情况:①追加县人大常委会行政编制3名、县政协行政编制4名。调整后县人大常委会行政编制23名、县政协行政编制21名,确保编制数不少于核定的领导职数。对超职数配备的25名科级干部中,9名转任职级、4名调整交流到其他有空职数的党政群部门、7名调整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1名免去现有职务。②无行政级别单位配备的5名副科级干部,4名免去现任职务,整改返回原单位;1名免去现职,调整到开发区国企任职。③3名干部无领导职务但保留正副科级待遇的干部,均已取消相应科级待遇,并规范任职。
46.2017年以来,3名科级干部因私出国未按审批时间回国;存在未写明出国(境)起始时间以及提早领取证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4月8日出台《东山县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明确因私出国(境)类型、审批流程等手续。②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签领单”制度,2021年2月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签领单》,明确对领取证件5天内集中保管、前5天内给予发放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证件管理工作。③落实好诫勉等组织措施,用好函询等处置方法,依据《东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县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3名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未按审批时间回国”给予函询,并予以谈话提醒。④因“审批工作中存在有5人次未写明出国(境)起始时间”的问题,对时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长进行批评教育;因“1名科级干部比出发时间提早2个月领取证件”的问题,对时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延期回国、审批不规范等问题自查自纠,结合全县各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领导和经办人员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因私出国(境)备案登记、审批等流程,提升业务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水平。
47.个别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职科级干部在私营企业担任股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个别原领导兼职取酬。
整改情况:①建立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动态核查制度,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掌握和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3月10日开展全县基层党务暨各项业务培训,对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严重性进行政策学习,同时要求各单位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②目前,林某已辞去东山某晖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和东山某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山某湾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同时对林某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③对5名担任私营企业股东的在职科级干部,下达整改《通知》,全部完成公示并注销,并对5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其主管单位3名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处理。④开展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自查自纠工作,下发相关社团主管部门责任清单,与7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退休干部谈心谈话,完成3名退休处级干部和4名退休科级干部兼职期间取酬问题,共计退回27.57万元。同时,对其主管单位5名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48.党总支、党支部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①对全县各领域党员数超过50名的党支部、超过100名的党总支进行摸底排查,分领域分类别建立党组织设置台账。②对文体旅游局党总支等5个党员数超过100名的机关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对党员数超50名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小组),结合2021年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计划对西埔村、白石社区等29个党员数超过100名的村(居)党组织进行升格,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管理。③加大在乡村振兴项目一线、产业链条一线、行业协会一线的党组织建设力度,探索建立产业型党组织,推行村企合作模式,激发基层组织活力。④建立健全提醒督促机制,对各党组织党员数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调整。
49.县直机关工委2017-2019年度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部分内容涉嫌抄袭网络,“三会一课”记录不实,材料雷同。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县直机关民主生活督导力度,实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双重督导”制度,严把对照检查材料质量。②结合2020年度绩效考核,把机关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通报。③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县直机关各党委严格依照述职评议工作程序,完成述职材料审核把关。④对照检查材料“抄袭”“三会一课”记录不实、述职材料雷同的有关人员和支部书记,进行反思检讨,进一步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50.全县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员数不足3人的有12家。个别支部“三会一课”不正常,会议记录缺失,记录不真实。
整改情况:①整改12个“空壳化”“半空壳化”支部,其中撤销2个单独组建“空壳化”支部,另外10个支部充实3名党员及以上。②责令中驰支部立即整改,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并做好活动记录梳理收集。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杜撰不真实的文字记录,实事求是做好内部文字记录。安排1名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中驰支部,选派1名党建指导员督促指导党建活动开展。③两新工委联合基层党组织对两新党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督查活动,实行“一支部一清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检查结果。④围绕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和党建业务知识,加大党务人员、党员培训力度,提高党员队伍整体政治觉悟、党性修养。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51.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未及时调整。对巡视整改未完成的问题、审计反馈的问题未及时进行研究。
整改情况:①1月21日成立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召开会议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分头制定各项问题整改方案。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会、推进会,有力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③4月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原县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下一步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举措。目前,24个经济责任审计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2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余下6个问题正在加速整改,整改完成率86.67%。
52.2013年省委巡视、2014年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省委问题仍未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①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各环节、全过程,每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时,涉及向上级请示汇报的均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选人用人符合要求,并长期坚持。②通过集体会议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多次与7名未整改到位的干部谈心谈话、做足思想工作,已调整1名同志到国企任职,6名同志到事业单位任职。③加大力度完成4家欠缴土地出让金的清缴工作,目前已完成追讨3家,追讨土地出让金7757.91万元。剩余1个项目1043.04万元,已通过法院起诉追讨,等待法院判决。
53.超编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①坚持多管齐下和专项处置相结合,统筹问题整改、县镇机构改革和换届准备,合理调配交流干部;引导支持干部参加遴选、离职创业等;规范人事管理,抓好退休自然消化。②制定《关于增加部分单位实际使用编制的通知》《关于增加县人大、政协机关行政编制的通知》,增加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开发区管委会、总工会、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县直机关党工委等8个单位合计编制25名;同时分流到有空编的党政群部门8名、事业单位5名、企业1名,退休4名,目前14个县直部门已全部消化行政超编。③根据2020-2021学年全县在校学生规模开展教师队伍新一轮核编,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教育系统编制及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重新核定全县教师队伍编制总数为1962名。截至2021年3月底,全县教师实际在编人员合计1876名,空编86名。④制定《关于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代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县级限额内待分配编制85名代垫给乡镇事业单位,实行退休自然减员的人退编收,非退休自然减员出现空编的按常态管理进人。引导分流至县直事业单位和国企各1名、退休4名,开除1名。截至2021年3月底,镇事业单位实际在编人员合计284名,空编23名。
54.县直单位公务招待费、公车使用费开支过大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①持续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1+X”工作机制,重点发挥县财政、审计、政府办等部门职能作用,对县直单位公务招待费、公车使用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快查快办,今年来共处理相关问题1起。②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对存在违规接待、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的单位逐一建账,分类管理。对巡察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巡察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已全部移交相关承办部门处置。③协调县接待处、财政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开展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自查自纠工作,县城投集团、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修订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十组巡视东山期间,移交东山县委的信访件。东山县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0人、科级干部8人。其中已立案4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给予诫勉谈话4人,给予组织处理24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
党纪政务处理4人。予以时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王强、陈城镇后崎村委会主任陈武生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予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二侦查队队长陈幼生政务警告处分;予以探石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喜顺党纪立案审查。
诫勉谈话处理4人。石埔村党支部书记王鸿生、时任铜陵镇党政办分管领导朱柯源、县残联理事长沈汉龙、县残联办公室主任林雄平。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针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未及时完成或未达序时进度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县政府加强督促各责任部门对建设周期较长的19个项目,按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时序安排,加大力度抓好落实,力争项目早日竣工。其中,大产陆岛交通码头项目因海域使用权证未能成功报批,置换为古港陆岛交通码头,现正进行前期工作准备;中医院迁建工程、陈城镇污水处理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等12个项目计划2021年年底完工;城垵避风港防波堤工程、湖海新区金惠楼、东山第二吊唁堂、西门兜陆岛交通码头等4个项目计划2022年完工;大澳渔港清淤工程、大澳渔港升级改造等2个项目计划2024年完工。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针对县党政机关“无址办公”问题至今未解决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将农机站等租期届临的单位调整到我县自有产权或租期未到的办公场所中。二是县老干局、文明办,拟搬迁至市民文化广场西侧裙楼;县妇联、团县委,拟搬迁至市民文化广场东侧裙楼,将督促县文体旅游局加快市民文化广场的装修设计和消防验收,争取能尽快搬迁。三是与福建漳龙集团东山发展公司谋划建设集行政办公、商住休闲于一体的综合体,一期先行建设3.5万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部分,涉及地块已完成摘牌,计划7月底完成设计方案,9月下旬动工。县政府将通过承租的方式,解决县直机关“无址办公、分散办公”问题,力争五年内再解决一批企事业单位无址办公问题。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3.针对庄园大酒店等7个星级酒店停建多年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按序时推进东山悦华大酒店、南方金銮大酒店建设。推动东山悦华大酒店年底主体封顶,2023年内建成试营业。推动南方金銮大酒店6月完成地价评估,签订补充协议,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6月建成试营业。二是根据庄园香槟国际大酒店、东山岛海明威温泉度假村与省旅游投资集团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书,加快推进项目股权转让合作。三是密切跟踪省高院就宝龙湾温泉酒店项目用地纠纷的受理进展,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一并研究确定宝龙湾温泉酒店项目、海峡国际度假城和福兰特海景大酒店这三个项目的解决方案。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4.针对2016年2月至2018年4月,拨给海魁集团的付款项,至今尚未全部收回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督促开发区管委会加强与国家商标局跟踪对接,加快质押审核审批。待审核通过后,督促海魁集团和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尽快办理待质押权登记等相关手续,争取尽快出具“海魁”和“海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报告,并催促海魁集团尽快履行收储协议,归还预付款项4065万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针对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3家企业应急周转金逾期至今未收回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继续敦促尚未收回的107万元的企业按时还款,并持续催讨,必要时启动法律程序依法催收,促使企业归还应急周转金。计划5月份收回20万元,6月份收回40万元,8月份收回20万元,11月份收回27万元。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针对职能部门对盗采海砂监管不到位,存在非法盗采现象,出现海滩下沉裂痕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梳理需要回填海砂数量,项目费用预算,回填海砂运输招投标等海砂回填相关工作。同时督促3场砂石经营场所开展复绿工作,在8月10日前全面完成复绿。
完成时限:2021年8月
7.县委党校未把谷文昌精神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校硬件设施落后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建立谷文昌精神教学长效机制、党校教师宣讲谷文昌精神提升机制。推进新党校建设,加快新党校选址论证等工作,由城投集团作为具体实施单位,争取在四年内建设竣工,进一步提升党校的硬件设备和办学水平。
完成时限:2024年8月
8.针对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超核定行政编制配备领导职数,机关单位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无行政级别单位配备副科级干部,干部无领导职务但保留正副科级待遇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下阶段继续完成剩余3名科级干部超职数配备的整改消化问题。其中,县市容管理处正处于执法队伍改革,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目前配备4名副职,超配副职1名,鉴于县市容管理处主官未配备,总职数未超,待执法队伍改革后,统筹与单位主官一并调整。县医院、县中医院各核定院长1名,为副科级,目前2个单位各配备1名院长(为非中共党员)、1名党支部书记,鉴于院长为非中共党员,岗位专业性强,且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待下一步统筹考虑消化。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未完成事项
1.针对谷文昌同志带领东山人民为防治风沙种下的防护林(现名赤山国家森林公园),现林场内违占林地养殖严重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四个阶段任务,根据《关于开展养殖场占用林地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在做好政策宣传和维稳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提速对林场内66场违占林地养殖场进行拆除、复绿。加快推进计划5月底完成的12场45.57亩虾池回填及复绿;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4场163.95亩涉林养殖场拆除及复绿;2022年3月底前,完成14场118.65亩合同到期及扩建涉林养殖场拆除及复绿;2022年6月底前,完成16场108.675亩合同未到期及扩建养殖场、林地权属纠纷养殖场拆除及复绿。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2.针对鲍鱼产业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处理不够好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跟踪东山陆海鲍鱼养殖规划进展,计划6月完成初稿,争取年底完成定稿。同时拟出台《东山县国土空间规划》,采用堵疏结合的原则对陆地鲍鱼养殖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并按《关于开展养殖场占用林地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违占林地养殖场的处置。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3.针对市民文化广场至今尚未投入使用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东山县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加快实施妇幼活动中心一层和四层装修工程。文体旅游局组织加快实施图书馆的二次装修工程。确定老年活动中心、妇幼儿童中心二次装修工程的实施单位,统一进行设计施工。计划2021年12月完成妇幼儿童中心的装修和验收移交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图书馆的二次装修工程,2022年12月完成老年活动中心、妇幼儿童中心的二次装修工程。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针对文体中心项目难以推进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时跟进沟通项目涉及土地的海域使用权报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原工可、初设编制单位及原工可、初设评审专家开展项目修编工作。抓紧办理项目涉及的双东盐场盐田废转工作。计划2021年12月完成项目整体修编,2022年12月底完成盐田废转工作,2023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5.针对金融风险严峻,全口径债务余额数额大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根据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对7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存在的年度支付计划中“虚高”部分情况进行梳理,并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核销手续,计划于5月份核销2021年-2028年不需要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6.3969亿元。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禁任何新增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按照2021年具体化债方案按时还款。
完成时限:2028年12月
6.针对闲置土地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因涉及司法查封和涉案未解决、生态林无法调整、涉及征迁扫尾工作未完成等原因,闲置土地处置速度较为缓慢。下阶段将按照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指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到按程序加快处置,处置一宗、销号一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7.针对批而未供土地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受市场环境、经济运转下行的压力,项目未落地,征迁未完成或达不到开发条件,供地后再收回导致未供土地面积增加等方面影响,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速度较为缓慢。下阶段将按照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指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到按程序加快处置,处置一宗、销号一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针对林木盗伐、耕地被侵占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安排: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倒排时间点,按照时序安排,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案件,根据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逐场逐点制定植被恢复计划,重点抓好赤山林场非法占用林地的66起养殖场强制拆除工作,并进行复垦复绿。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我县的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强攻坚、全力突破,还有一些中长期整改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下一步,东山县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的整改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继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从严推进,扩大整改成效。坚持思想认识不放松、整改力度不减弱,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或长期坚持的,做到常抓不懈、监督不松。同时,持续严抓盗采海砂、民间借贷、赌博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标管理等重点事项监管力度,以“严”的基调抓好巡视反馈等各项问题整改落实。二是持之以恒,强化建章立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省纪委“五抓五重”等要求,县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同时,建立更加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谈话提醒、检查考核等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三是以改促行,推动县域发展。以推进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动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问题的一个个整改、制度的一项项建立、工作的一项项落实,不断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推动东山“一海九湾七基地”“五个率先”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打响“海上东山”品牌,积极融入“海上福建”建设,为全省“新福建”建设、全市“富美新漳州”建设,展现东山作为、作出东山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6-5835560
通信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县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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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山县委
2021年9月13日